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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2013/03/01 3584
 
各位博士研究生同学: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校春季研究生派遣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遣资格
于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底前获毕业证且未派遣的我院博士研究生具备参加2013春季研究生派遣资格;
二、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1、博士生如实填写《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附件1),并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博士生到学校财务处(行政楼224室)交纳派遣费(40元/人),并将交费收据复印件交与所在学院博士生协理员,派遣费为黑龙江省教育厅收取,由我校财务处代收代缴;
3、博士生协理员认真核查博士生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交派遣费登记表》(附件2)、《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信息录入表》(附件3)
4、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将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博士生材料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处(哈工大一校区学生活动中心510),材料包括:
(1)《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1份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交派遣费登记表》1份,并附博士生交费收据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城市接收函
(5)《博士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信息录入表》电子版
(6)《黑龙江省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在招生就业处复印)
三、其他说明
1、具备春季派遣资格的同学如未参加此次派遣(如因个人原因或相关派遣材料提交不全者),必须参加7月份暑期研究生派遣;
2、在春季派遣后至暑期派遣前,黑龙江省教育厅不办理改派事宜;
3、本人不在哈尔滨的可由同学委托办理。
四、办理时间及联系人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3日上午10:00。
联系人:秦少华;联系电话:86415970
 
 
 
 
 
招生就业处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