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分办法
一、德育综合表现评价的构成
德育综合表现是在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过程中对研究生进行评价的重要方面,为了体现研究生日常德育表现的重要性,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满分100分中设定5分为德育综合表现评价,内容包括基础评价、德育奖励、特殊表现三项。
1.基础评价(满分3分)
基础评价得分根据研究生日常德育表现,由班级组织民主互评得出,打分主要为在思想道德、文化素养、身心健康、业务素质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打分标准件附件中《3777金沙娱场城研究生德育基础评价打分表》。
2.德育奖励(满分2分)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进行加分,取学生活动荣誉对应分值最高项目加分,各项目得分不累加。
3.特殊表现加分
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具体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申报批准后确定分值。其中德育奖励与特殊表现可合并计分,两项总分不超过2分。
二、关于德育奖励的认定
1.德育奖励是指研究生在本学历期间获得的由学校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以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并颁发的德育表现方面的荣誉证书;
2. 学院德育奖励认定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人需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提交在本学历期间获得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丢失的需要提交由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申报人,证书较多的建议扫描编辑成一页打印后提交;
3.个别未在证书上体现获奖者名字的群体类荣誉,如研究生“十佳”团队等,需由获奖群体指导教师或团队负责人书面证明申报人的贡献情况,并同时提交相关在评奖时的申报材料及获奖证书,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定。
三、常见德育奖励加分列表
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相关德育奖励及对应加分情况如下表,对于下表未列出的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由申报人负责向评委会提出“认定申请”,学院评委会根据组织单位、社会影响度等方面情况审定并公示后再加分。
分值 | 个人荣誉加分项目 | 集体荣誉加分项目 |
2分 | 国家级个人荣誉奖励:暂空 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自强之星、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人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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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分 | 省级个人荣誉奖励: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自强之星提名、道德模范人物提名、省三好学生等 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干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十佳”、研究生“十佳英才”、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五四”奖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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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校级个人荣誉: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 | 国家级集体荣誉奖励:暂空 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省道德模范群体等 |
1.25分 | 省级集体荣誉奖励:省三好班级、优秀团支部、道德模范群体提名等 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校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团支部标兵、“五四”奖章(集体)等 | |
1分 |
| 校级集体荣誉:校三好班级、优秀团支部、优良学风班、研究生“十佳团队”等 |